【Now新聞台】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判定,中國電訊設備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引渡案符合「雙重犯罪」原則,孟晚舟需留在加拿大,繼續接受引渡聆訊。
孟晚舟離開溫哥華寓所,到卑詩省最高法院出席引渡聆訊,在向場傳媒報以微笑。
法官就今次的決定發表23頁文件,孟晚舟在庭上戴着口罩,一邊聽內容一邊抄筆記。
法官指,美國對伊朗的制裁措施為美國的欺詐指控給予了背景,孟晚舟涉嫌「故意作出虛假陳述」的指控亦符合欺詐本質,而欺詐在加拿大屬於違法行為。
孟晚舟被指涉嫌誤導多間銀行進行匯款,令華為可以透過香港一間空殼公司跟伊朗進行交易,違反美國制裁措施,被美方控以欺詐等罪名。加拿大警方應美國要求,2018年12月在溫哥華機場將她拘捕。
孟晚舟一方一直堅稱,由於加拿大沒對伊朗實施相關制裁,相關的匯款若在加拿大進行根本不會有問題,因此案件並不符合「雙重犯罪」的引渡標準,但法官認為,如果孟晚舟一方這論點成立,將嚴重限制加拿大在引渡欺詐及其他經濟罪行方面所肩負的國際責任,美國的制裁令亦沒有抵觸加拿大的價值。法官亦表明在現階段的引渡聆訊,並沒判定目前證據是否足以讓孟晚舟在加拿大受審這一點。
法院將於下月開庭,繼續審理引渡聆訊。孟晚舟知道裁決後未作出回應。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發聲明,對裁決表示強烈不滿,要求加拿大立即放人。華為對裁決失望,但相信加拿大法院最終會證明孟晚舟清白。
加拿大總理杜魯多指,會繼續就孟晚舟及兩名被中國扣押的加拿大公民,跟中美接觸,重申對加拿大司法制度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