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根據現行法例,僱員工會要在職工會登記局登記才有資格投票勞顧會選舉。本台翻查上次勞顧會選舉時的職工會年報,發現逾40間工會沒根據指引定期更新工會資料,有9間工會人數低於登記門檻的7人。職工盟質疑制度存漏洞,促職工會登記局加強監管。
隨着過去半年的反修例風波,有大批工會陸續成立。職工會登記局在去年6月至今年4月26日,共接獲2865宗工會申請,當中有193間工會成功登記。
根據職工會條例,職工會須向勞工處交周年帳目及定期向登記局呈報會員人數及職員資料等。翻查前年職工會年報,僱員工會數目達846個,當中有41個工會因為已經很久無更新其會員數目,所以無顯示會員人數,更有9個工會人數少於職工會最低登記門檻7人。
我們上門聯絡這些工會,但走訪過兩間工會,都發現報稱的地址是錯的。
這間工會的會址大廈樓下仍掛起工會水牌,但樓上已經變成民居。
另外這間工會會址就已賣給他人。
雖然這些工會人數少於最低7人的會員門檻及很久沒有更新工會資料,但勞工處指,工會只要曾經登記,就可於勞顧會選舉中投票,處方亦不會就已登記工會的人數訂定限制。
今年底勞顧會將舉行換屆選舉,所有按職工會條例登記的僱員工會,可登記成為選舉單位及委任代表投票,職工盟主席吳敏兒質疑,現行制度存有漏洞,促請當局審視。
吳敏兒認為應該定期調查已登記工會的業務狀況,取消一些接近停止運作工會的投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