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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明愛醫院、深圳灣公廁和羅湖港鐵站爆炸品案,其中兩名被告再向法庭申請保釋,一人獲批准。
今年二月,港鐵職員在羅湖站月台發現一個膠袋,懷疑是爆炸品,警方到場處理時該物品曾經起火冒煙。警方之後拘捕四男二女,指他們涉嫌串謀策劃這宗案件,以及另外兩宗分別在明愛醫院和深圳灣公廁的爆炸品案。
其中兩名被告,27歲男被告吳子樂及28歲女被告楊怡斯,分別被控串謀導致爆炸罪和管有爆炸品罪,他們向法庭申請保釋。法官最終批准楊怡斯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共30萬保釋,但要遵守宵禁令和每天到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