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高等法院下令港鐵須向一名教育大學學生,交出去年8月31日晚上太子站及荔枝角站的閉路電視片段,作為他向警方索償時的證據。
教大學生梁耀霆計劃就警方無理襲擊及拘捕提出索償,獲高等法院批准申請,下令港鐵須向他交出831當晚閉路電視片段作為索償證據。
去年831多區爆發示威衝突,其間警員在太子站拘捕多人。入稟人梁耀霆誓章中稱,當晚相約友人在太子站見面,列車到太子站時遇到緊急事故,他乘電梯離開,被防暴警員及速龍小隊上下包抄,電梯突然停頓,他被要求在電梯上向牆蹲下,期間有警員用警棍打他的左手,又踩他的背部,之後他被拘捕,警員沒說原因,最終他被列車送往荔枝角站,再押到葵涌警。
法官周家明指,雖然只有入稟人單方面說法,但若指控最終獲證實,會是嚴重侵害人權及不當行為,閉路電視片段是直接證據。
周家明不接納港鐵的反對理由,認為港鐵並非單純旁觀者,而是事發地點的佔用人。警員是在港鐵求助下才到場,入稟人所指被非法禁錮於停頓的電梯亦未知由誰人剎停,一般而言電梯應由港鐵操控,而最後入稟人被送往荔枝角站,列車亦是由港鐵安排。
雖然港鐵指閉路電視未必攝得入稟人所指的電梯,但法官認為站內概況如乘客站內行為、警民人數比例、警方整體行動表現,包括有否使用不相稱武力將來亦會成為是法庭考慮因素。
再者法官亦不同意入稟人可以從其他途徑獲取同樣片段,加上涉及對警方指控,基於公義原則,認為片段應由港鐵提供,頒令港鐵須於七日內向梁耀霆交出太子站及荔枝角站指定時段的閉路電視片段,而片段只可用於索償,不得自行複製或公開。
梁耀霆指會跟律師團隊仔細研究片段內容,初步計劃索償金額六位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