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澳門居民下周三起,可於金管局網上系統登記3000元電子消費卡,並於5月至7月期間使用。
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消費卡相關的條例草案,建議持有效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人士,可於下周三至下月八日登記,4月14日至30日到指定地點取卡,於5月至7月期間使用,每日使用上限為300元,使用期為3個月。
消費卡不設補發,只可用於購買貨品或服務,不可用以支付水、電、天然氣、電訊服務及視聽廣播服務,亦不可於經營博彩活動的場所、保險公司及其他金融機構使用。澳門政府預計,消費卡涉及財政開支達21.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