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選舉管理委員會最新發表的立法會選舉活動指引,提醒任何公開宣布有意參選的人,都會被視作「候選人」,泛民及建制都認為不合理,指即使參加初選的人,最終未必會出選;有學者則認為,應只要求最終參選的人申報開支。
梁美芬:「過往看到不少政黨只是參加初選,但到六月就要退出,因為力有不逮,民意又不支持,即使陣營已協調。我的陣營也經歷多次,跑兩年半都要換人。」
尹兆堅:「為了尋找政治人才,為何要不斷壓制空間,儼如警告人不要參選,會計經費的,用這把「神仙尺」,效果好差,選舉制度及公平性經常被挑戰。」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為了防止人用很多錢勝選,因此我認為,規限應只限於真的有參選,即真的有成為候選人。若不能實際參選的人,都要申報選舉開支,我就看不到有任何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