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午夜起所有抵港人士,若14日內曾到內地,必須接受強制檢疫留在家中或酒店14天,期間不准離開香港,當局會突擊檢查,違例者可被罰款2.5萬及入獄六個月。
午夜開始,任何人由內地入境,不論是香港居民、內地人或其他國籍旅客需強制檢疫14日。
香港居民抵港後可自行返家,在家中檢疫期間須戴上口罩,須每天探熱及跟當局保持聯絡,同住的家人毋須隔離,檢疫期間親友可提供食物及必需品,但不應接待親戚朋友到家中相聚。
至於非本地居民,可在原先安排入住酒店或住所檢疫,如沒有住所,就會到政府安排的設施暫住,強制檢疫期間,不可離開香港。
接受檢疫的人不會戴電子手環,期間當局有突擊檢查,並以電話保持聯絡,如違反檢疫安排,最高罰款2.5萬及入獄六個月。當局多次強調檢疫要靠自律。
在新的檢疫令下,四類人可獲豁免,包括供應香港貨物及服務,如跨境貨車司機或機組人員、對政府事務運作是必要、對保障港人安全或健康,或處理公共衞生緊急事態是必要,或是極其特殊,而對香港符合公眾利益的情況,雖獲豁免,亦要接受醫學監察。
當局表示,即使相關人士繞道回港,但只要過去14日涉足內地便要檢疫,至於入境簽注不足14日人士,會被拒絕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