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周日遮打花園集會發起人劉頴匡,被控拒絕服從警務人員命令及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獲准保釋候審。
劉頴匡由警車押送到東區裁判法院。他周日在遮打花園被帶走後一直被警方扣查,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待兩名受傷警員出院錄口供。控方又反對讓他保釋,指劉穎匡早前被控七月一日進入或逗留在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擔心他會干犯其他罪行。
辯方就呈交一段影片,指劉頴匡當日有按警員指示呼籲群眾離開,認為控罪欠缺證據。
裁判官把案件押後到4月14日,並批准劉頴匡以一萬元保釋,每星期到警署報到兩次,並禁足遮打花園一帶範圍。
他離開法院時指,在被拘留48小時期間,警方不斷更改控告他的罪名,認為警方是打壓不反對通知書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