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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住所共六項僭建

梁振英住所共六項僭建

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山頂住所,再發現有僭建物。屋宇署證實,除了玻璃棚及葡萄架外,還有四個地方僭建,包括一個二百呎的地下空間。

梁振英表示,居住了超過十年,都不知道有僭建物,為自己的疏忽再公開道歉,會安排承建商清拆。

繼僭建的玻璃棚後,梁振英派承建商,清拆住所內另一個僭建的葡萄架。

工人先拔走鋪在頂部的植物,再用工具,將木條、玻璃逐一拆走。

這個葡萄架在四號屋,同屬梁振英住宅範圍。屋宇署巡視後認為要拆,又發現僭建的不只這裡,屋內還有四個地方僭建。

葡萄架旁有一個四十呎的構築物,另外,有一道大型金屬閘門、露天車位就多了上蓋、車位下有個二百平方呎的空間,換言之,大宅內共有六處僭建。

梁振英表示,一直不知情。

地底的二百呎空間,他說,沒有用過。

身為測量師都不知住所有僭建,梁振英解釋,是因為不屬於他的專業範疇。

他又否認在參選特首時,作失實聲明,若果有人向他作出法律行動,他會說出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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