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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教育局表示,現時有機制讓被撤銷資格的校長及取消註冊的教師提出上訴。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較早前接受內地媒體訪問時表示,如果局方知道校長的態度和立場可能有問題,可取消不能勝任校長的資格。
教育局發聲明表示,無論是撤銷校長的資格或取消教師的註冊,局方都會根據事實,以極為審慎的態度去作決定。如當事人對有關決定有異議,可按《教育條例》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而過去五年教育局並無引用有關條例撤銷校長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