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大埔翠屏花園開槍案,一名男子被控有意圖而射擊及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控方指,被告同時涉及本月初民陣大遊行前警方破獲的藏械案,控告他串謀有意圖而傷人,兩宗案件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十八歲被告蘇緯軒報稱無業,由警車押送到法院提堂,他毋須答辯。
控罪指他上周五在大埔翠屏花園地下五號舖外,意圖拒捕並開槍射向一名警務人員,同時涉嫌管有槍械及彈藥,包括一支手槍連彈匣,內有14粒子彈;一支長槍、六個長槍彈匣,內有211粒長槍子彈;以及兩個手槍彈匣,內有30粒子彈。
控方需時調查及化驗槍械,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6月8日再訊,獲裁判官批准。
被告同時涉及本月初民陣大遊行前警方破獲的藏械案,他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罪。控罪指他本月八日聯同另外五人及其他人,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意圖使警員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案中五名被告在本月八日,民陣國際人權日大遊行前已被捕,亦已經提堂。
控方計劃申請案件合併處理,裁判官同意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8日,讓所有被告一同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辯方沒有申請保釋,被告繼續還柙。
據了解,警方是搜查被捕人電話的通訊記錄,懷疑大埔開槍案中的蘇緯軒同時涉案而控告他其他罪名。
被告蘇緯軒在被捕前已涉及另一宗非法藏有槍械罪的案件,當時他獲准保釋,法庭表示會另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