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第二及第三被告誤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成,判監17年。法官判刑時形容,案發單位內生活糜爛,不理解年輕人為何如此放縱,反問是否教育出錯了。
次被告24歲劉錫豪及第三被告27歲張善恒,除早前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陪審團裁定兩人誤殺罪成。
劉錫豪代表律師求情說,劉錫豪當時只是「玩大咗」 ,從來無意對事主造成嚴重傷害,他及張善恒都是首被告控制下的受害者。
張善恒代表律師求情說,張善恒受兩被告影響,想賺快錢,又形容他被首被告洗腦,事發時不知道在做甚麼,還柙三年期間已深切反省。
法官指,兩名被告均知道受害人張萬里被誘騙去到工廈單位,屬有預謀犯案,當中劉錫豪騎在張萬里身上,以二氯甲烷令他昏迷。
案發後,他到新加坡參加跳舞比賽,再回港處理屍體,形容劉錫豪為免費食宿搬入單位,生活糜爛,誤殺罪以18年為量刑起點,考慮他早已承認誤殺,酌量減刑,判囚15年。
而第三被告張善恒在案中扮演較輕角色,僅從後箍着張萬里,以防他掙扎,事後曾為張萬里急救,但他同樣為免費食宿放棄原本生活,與首被告同住,對首被告的犯罪行為視若無睹,法官反問教育和核心價值是否出錯,判張善恒誤殺罪監禁15年。
兩人的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刑期為四年八個月,其中兩年與誤殺分期執行,兩人分別要監禁17年。
案發在2016年,三人在荃灣灰窰角街一個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首被告曾祥欣早前被陪審團裁定謀殺罪罪名成立,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兩名被告都在還柙期間信奉基督教,對案件感到後悔,第三被告對死者家屬致歉,但知道不論如何真誠,都無法彌補他們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