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美國國會上周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按規定,美國總統特朗普要在12月3日前決定簽署或否決法案,又或者甚麼都不做待法案自動生效,最終特朗普選擇簽署法案,但並沒有在橢圓形辦公室眾人見證下簽署,相對低調。
路透社引述知情人士報道,特朗普的幕僚曾辯論,總統為法案加持的話會否破壞中美貿易協議磋商,最後大部分人考慮到法案獲國會絕大多數支持和香港區議會選舉結果,決定建議特朗普正式簽署法案以示對香港示威者的支持。
但值得注意的是,白宮聲明強調《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部分條款干涉總統行使憲法制定外交政策的權力,聲明指華府會一致看待法案條款和總統的憲法權力,尊重外交關係。
路透社引述知情人士指,特朗普在聲明暗示對全面落實法案有保留,是想向中方保證只要北京不加強鎮壓香港示威,他不會落實法案中最辛辣的措施。
分析普遍認為特朗普簽署法案象徵意義居多,因法案包含不少豁免容許總統以國家安全和利益為由反對實施部分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