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發展局公布土地共享先導計劃細節,建議每個申請項目須提供最少五萬平方米的新增總樓面面積。以每個單位50平方米計算,最少額外提供1000個單位。
發展局指,先導計劃旨在補足政府主導特定作公共用途的私人土地規劃工作,而新發展區、郊野公園、生態敏感地帶的私人地段不符合申請資格。
計劃下的項目新增總樓面面積不少於七成,須撥出作政府屬意的公營房屋或首置單位,以平整土地方式交給政府。計劃為期三年,處理上限為150公頃,政府會公布接獲申請的細節。
顧問小組由不多於10名非官方成員組成,預計最早可以接獲申請後,約4至6年後可以建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