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8月11日尖沙咀衝突中,右眼受傷的女子提出司法覆核,要求警方提供取得她醫療報告的法庭手令內容,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
申請人代表律師表示,法庭手令在9月2日已完全執行,但申請人沒有途徑得知手令內容,令她事前無法入稟反對手令,又指曾向警方發律師信,要求提供手令資料,負責任政府應停止執行手令及回應,而非繼續取得申請人醫療紀錄。
警務處長一方指,從女子向醫管局發出的律師信得知,對方清楚知道手令索取的資料,包括她的出生日子、電話等,顯示她知道手令內容,但沒有入稟反對手令,質疑現時司法覆核是否有意義,又指警方不可能在收到律師信後停止執行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