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參選區議會選舉的黃之鋒被裁定提名無效,選舉主任認為,黃之鋒實際上認同港獨是民主自決選項之一,是違反《基本法》。黃之鋒指選舉主任曲解他的政治理念,認為是北京的硬命令。
提名期首日已報名參選的黃之鋒,在提名期結束後一個多星期終於收到通知,裁定他的提名無效。
選舉主任蔡亮以長達五頁的文件解釋決定。黃之鋒先後三度接受查詢,每次都被問到他是否認同港獨應作為民主自決其中選項,蔡亮認為他首兩次都未有正面回應。
而在最後一次回覆中,他引用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講話指「搞國家分裂只會粉身碎骨」,黃之鋒形容是「嚴詞威脅」,然後稱自己不提倡或支持港獨是自決的選項,蔡亮認為這反映眾志及黃之鋒迫不得已才妥協。
另外,黃之鋒提交的表格政治聯繫填上民主派,但蔡亮認為黃之鋒作為香港眾志創立以來的秘書長,而眾志一直認為港獨應為民主自決前途選項,相信黃之鋒亦認同此立場,批評他嘗試誤導公眾,令人以為他已摒棄有關主張,但選舉主任認為他實際上沒有。
蔡亮認為黃之鋒對港獨及自決前途一直抱持相同立場,認為他並非真心真誠擁護基本法,決定黃之鋒提名無效。
黃之鋒指明顯是政治審查其參選資格。黃之鋒指會積極考慮提出選舉呈請,尋求推翻選舉主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