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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極不同意有指港府故意放棄司法管轄權的說法,重申陳同佳案應由台灣法院處理,又指陳同佳自願面對法律責任,他會帶哪些證據到當地有自主,而港府願意應台方要求,按法律盡量配合提供證據。
鄭若驊:「在這台灣案件中,犯罪的地方在台灣,證據大部分都在台灣,台灣應有司法管轄權,是刑事司法管轄權,應由台灣法院處理。這位疑犯是自願面對法律責任,自願到台灣面對法律責任,在此情況下,他在證據上哪些希望自己帶去,他有自主權。有哪些證據在台方要求,而香港法律上能做到,我相信政府會盡量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