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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表示,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前,會對相關棕地進行詳細規劃和研究,但相信仍會受到司法覆核挑戰,料由收地到起樓需時約七至十年。
黃偉綸:「我們做相關研究之後做城規工作,做收回土地工作之後做土地平整,有可能五至六年內將土地交給陳帆(運房局)打樁建樓,如一切順利要再多四至五年,官司不會打很久。為甚麼呢?因為之前我們的工作,規劃工作和研究工作,我們比較小心確立公共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