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六月至今,12至15歲被捕人士累計有104人,其中一名13歲女童在警方申請保護令期間,入住兒童院27日,事後卻無被起訴。有律師質疑,警方以申請保護令阻嚇年輕人示威。
8月29日,十三歲升中二的阿妹(化名)在深水埗參與社區放映會後,被警方以非法集結罪拘捕,扣留48小時後,警方未有落案起訴她,但質疑她的家庭背景不適合照顧,向法庭申請保護令,要她入住兒童院。
由於法庭要進一步索取報告考慮,她被安排暫住兒童院。直至27日後,裁判官拒絕警方申請,阿妹才重獲自由。
在兒童院的日子,阿妹生活受到限制,亦不能隨便與家人聯絡。13歲的她被困27日,似乎未有改變她的想法。
阿妹同案還有兩名初中生也一度入兒童院暫住等報告,最後都獲釋,沒被起訴。有份跟進的律師質疑,警方有意用透過申請保護令,阻嚇未滿16歲的示威者。
根據警方數字,自六月九日至八月二十七日,16歲以下被捕人士有15名,但開學後至九月尾上升至53名,兩星期後至十月十日,人數大幅上升至104人,義務律師接觸不少初中生被捕的個案。
律師又指,他們有責任保障當事人在法律上最大的利益,會提醒16歲以下被捕人士,他們自己可以行使緘默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