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禁止蒙面規例生效以來警方共拘捕77人,絕大部分是身處非法集結場地蒙面被捕。對於有前線記者投訴遭警員扯開防毒面罩或要求除去面罩,警方承認條例實施時間短,需要時間適應及磨合。記協已透過律師去信政府,要求確認記者採訪期間獲豁免。
上星期六禁止蒙面規例生效第一天,警方在軒尼詩道施放催淚彈驅散及採取拘捕行動,在場採訪的記者被警員要求立即除下防毒面罩,亦有記者投訴被警員強行扯脫面罩。
警方承認記者符合法例的豁免條款,由於法例剛生效,需要時間磨合。
記者協會過去幾日共收到數宗投訴,已透過律師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警務處處長盧偉聰發信,要求確認記者採訪公眾活動時戴防毒面罩均是合法。記協強調,警方在公眾活動中經常使用催淚彈,因安全理由,記者有必要在採訪中戴防毒面罩或其他類似的面罩,並保留法律追究權利。而自禁蒙面法實施以來共有七十七人被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