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民陣提出司法覆核挑戰警方612驅散中信大廈外民陣集會的決定。
入稟人為民陣召集人岑子杰及一名參與集會的市民,入稟狀指當日在中信大廈外的集會已獲警方發不反對通知書,即使附近有人佔據馬路,集會亦一直和平進行,至下午警方開始驅散行動,在無預警下分別從兩旁向集會人群施放催淚彈,亦沒有給予集會人士足夠時間及路線散去。
民陣要求法庭聲明警方在6月12日於金鐘中信大廈外驅散民陣集會決定違反人權法,以及集會需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是限制集會自由,做法違憲,同時要求法庭撤銷警方當日,將集會定性為暴動的禁止公眾集會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