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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一名在反修例示威中被捕的女子,投訴在警署羈留期間遭女警要求全身赤裸搜身。
投訴人呂小姐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她指,參與示威活動被捕,因傷留醫數天後被帶返警署的房間,要求全身赤裸搜身。呂小姐已掌握兩名女警資料,將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呂小姐:「我問她為何連內衣褲都要脫下?那名女警很大聲跟我說,『因為你是犯人,你犯了法便要全脫搜身。』我當時很害怕,所以我照做。在搜身期間,我嘗試用雙手保護重要的部位,其間女警用筆去打我的手,要求我放開手讓她檢查,又用筆打我大腿中間的位置,着我把腿張更開,以及叫我蹲下再起來,這個動作做三次。」
「在完成這個過程後穿衣服,開門一刻我見到外面有近十多名男警站在走廊,之前是沒有人的,我覺得很尷尬,當刻我很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