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誠刊頭版廣告反暴力 李嘉誠刊頭版廣告反暴力 2019年8月16日 08:52 觀看新聞片段 【Now新聞台】長和資深顧問李嘉誠以「一個香港市民」名義,在多份報章刊頭版廣告。 李嘉誠在至少六份報章,包括明報、星島、信報、經濟日報、大公報及商報刊登了兩款廣告,其中一款寫上反暴力,並寫有「最好的因,可以有最壞的果」、「以愛之義,止息怒憤」,以及「愛中國、愛香港、愛自己」和「愛自由、愛包容、愛法治」等字句。 另一款則引用他在2016年說過的「黃台之瓜,何堪再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