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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警方昨日合共拘捕17人,其中在深水埗的驅散行動曾施放催淚彈,警方指警署受到雷射光線及彈珠攻擊,使用催淚彈是合適武力,由於情況緊急,未能向居民提早作出警告。
星期三晚有網民發起在深水埗警署外燒街衣,期間有人用激光射向警署。警方指高峰期有700人在警署附近聚集,在驅散行動中,合共施放35枚催淚彈及1枚橡膠子彈驅散。
對於警方在無示威者聚集的內街施放催煙彈,有居民走避不及,警方指當時有示威者手持磚頭及水喉通,並用彈珠及雷射槍襲擊警員及警署,不能走近驅散,只可以用催淚煙增加雙方距離。
他被多次問到會否向受影響居民及商戶道歉及賠償,何啟軒沒有正面回應,只是說已派警民關係組人員到場了解情況。
公眾除質疑警方施放催淚彈的做法外,還有這一幕。
至於在尖沙咀警署外懷疑眼部中槍的女子,警方指當晚7時24分,一名女子在警署外的彌敦道近巴士站位置接受治療,當時尖沙咀警署正實施保衛警署行動。警方確認曾在警署個別位置使用催淚彈及布袋彈,其中布袋彈少於十枚,目前仍要調查事主實際受傷的位置、周邊示威者的行為等,再次呼籲事主向警方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