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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上周六有示威者於多區堵路,警方拘捕多人,其中一名在黃埔被捕的男子,被控襲警及管有爆炸品,裁判官拒絕其保釋申請。
25歲被告張漢東,報稱任職解款員,被控襲警及管有爆炸品罪。控罪指,他於8月11日在黃埔港鐵站出口襲警,及明知而管有爆炸品。控方指,在他身上檢獲七塊煙霧餅、橡筋發射器、一把刀及三包鐵珠等,認為被告有能力獲得這些物品,跟一般示威者不同,反對被告的保釋申請。
裁判官黃國輝考慮後,認為被告有相當可能再犯,拒絕其保釋申請,押後至下月10日再提訊。
張漢東的案件原於昨日提堂,因他報稱不適送院而押後。辯方律師向法庭指出,被告被捕後,受到警方不當對待,要送院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