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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警方向傳媒示範被搜獲雷射槍的強度,又指方仲賢被截查時的反應可疑,如果當時他能提供合理解釋,或許會釋放他。
警方在方仲賢身上共搜出10支雷射槍,警員以其中一支證物作示範,在大約一米距離定點照射紙張深色位置,不久紙張冒煙,發出焦味。
警方指,星期二晚五名休班警員行經深水埗鴨寮街的排檔,聽到方仲賢向檔主查詢高能量的雷射槍而提高警覺,截查時認為對方反應可疑,因而作出拘捕,但未能證實他購買這些器具是否有其他企圖。
警方承認,在實際環境中示威者與警員距離較遠,照射的能量會有折損,目前未見有人在示威中使用雷射槍焚燒物件,亦未檢測相關雷射槍的功率。但至今有3名警員眼睛因受雷射光照射而受傷,需要接受治療,亦有攝影機因此損壞,認為公眾有權知道實際傷害有多大。
警方在元朗襲擊中,對手持武器的白衣人士沒有即場拘捕,被問到是否雙重標準,警察公共關係科指,當時警力不足以作即場拘捕,今次案件不能與元朗襲擊事件相比。
警方重申,五名拘捕方仲賢的警員當時是休班,強調事前並不清楚他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