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新政府的司局長名單,最快要到下月中,財委會通過撥款後才正式公布,但有數個局的局長人選似乎已成定局,其中一個是環境局。
主力做環保建築的綠色建築議會副主席黃錦星,預料會接任環境局局長一職。本身有加拿大護照的他,據聞已經放棄加拿大國籍,準備做局長。
政界流傳,環境局換人,其中一個主因,是與極具爭議的焚化爐計劃有關。現任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主張興建焚化壚,與曾經說過做好源頭減廢,便毋須使用焚化爐的梁振英,理念不一致,為免要邱騰華「今日的我,打倒昨日的我」,於是讓邱騰華換過另一位置。
不過,有梁營的人跟我倒說,梁振英當日在環保論壇上指毋須興建焚化壚,其實是「誇張了」。因為當時唐英年提出用焚化爐處理固體廢物,即時惹來一陣噓聲,梁振英如果用同一論調,只會落得相同下場,所以他迫於無奈唱反調,指毋須興建焚化壚。
只要細心留意梁振英的政綱,就會發現他為自己留了後路,政綱就指,「必要時,才以焚化的方式處理固體廢物」。環境局內亦有聲音指,如果完全不考慮焚化壚根本不可行,因為即使做好源頭減廢,每日仍然有最少三分一的垃圾,須要處理。
早前政府計劃擴建將軍澳堆填區又不獲批准,未來一兩年本港的堆填區就會飽和。不過,有人認為,這未必是壞事,因為會令大家一定要想方法去解決固體廢物問題,到時會否可以將情況演繹成梁振英政綱中的「必要時才興建焚化爐」,就看新局長的做法。
固體廢物幾乎肯定是環境局新局長首要處理的問題,即使焚化爐未必即時興建,家居垃圾徵費都肯定是著手處理,到時如何平衡市民的承受能力,和做好環保,會是新局長的第一關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