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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指速龍小隊工作服沒有位置展示警員編號,但翻查影片後發現,部分速龍小隊在近日行動中,曾經在胸口掛上警員編號。有監警會前委員認為,即使市民未能識別速龍小隊的警員編號,亦可以投訴。
在612衝突中,警方多次出動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驅散人群,全黑制服配備防毒面罩及頭盔,身上無警員編號,被質疑難以辨認他們的身分作出投訴,李家超解釋,工作服的設計是沒有位置展示警員編號,是否真的無位置展示警員編號呢?
翻看612衝突前三日,民陣百萬人遊行後,有人衝擊立法會,警方出動速龍小隊,多於一名警員胸口前掛上警員編號,亦有些掛上警員職級。部分速龍小隊則只穿上寫有「警察」字樣的制服。
再看星期一,即6月17日,速龍小隊清理龍和道障礙物,部分警員身上掛上警員編號。
有監警會前委員認為,即使市民未能識別速龍小隊的警員編號,亦可以投訴。鄭承隆指,速龍小隊是8至10人一組出動,相信可以透過行動布防、事發時間地點識別有關警員,但認為有必要檢討制服設計。
警方五年前成立特別戰術小隊,在多次大型群眾活動,包括16年農曆年旺角衝突都有出動,舊制服上肩膊位置印上警員編號。
警方回覆查詢指,特別戰術小隊的工作服是根據行動及戰術需要設計,沒有位置展示警員編號,同事在行動中會盡可能展示警員編號,警方稱明白公眾關注,會檢視及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