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香港律師會就逃犯條例修訂發表意見書,指修訂影響深遠,應全面審視移交逃犯制度及廣泛諮詢,政府不應該倉促修例,若政府仍堅持修例,應加強對疑犯的保障及法庭把關能力。
香港律師會首次就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發表意見書,認為政府的修訂建議有深遠及重要影響,理應全面審視香港的移交逃犯制度,並廣泛諮詢社會及持分者,由於過程需時,政府不應該倉促修例。
意見書指,政府應在恰當的諮詢中,重點研究中國跟其他國家之間逃犯移交安排的保障或限制,其他於同一國家內兩個司法管轄區移交逃犯的安排,及被要求移交的人在國際法律標準下的保障。
若特區政府急於處理台灣殺人案,應提出方案針對處理。
律師會指,若政府仍然堅持修例,在修訂中的單次個案移交,只可視為「權宜之計」,要求政府承諾日後訂立長久移交安排,以防濫用單次移交機制;在權宜安排下亦要為疑犯提供足夠保障,包括給予抗辯及反對的機會,增加特首批出證明書的透明度,加強法庭的把關能力等,又建議修訂應將香港法庭的「域外法權」擴展至謀殺及誤殺,以回應處理台灣殺人案的目的。
律師會指,這些建議只是初步法律分析,而非妥協,強調立場是反對倉促修例。
另外,意見書亦列出律師會收到的個別意見,包括要求政府擱置立法、質疑行政長官非普選產生能否為移交申請作把關,亦質疑以台灣殺人案為由修例不具說服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