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完成審議工作,支持將草案交付大會恢復二讀。民主派議員關注草案會否排在逃犯條例修訂前恢復二讀,政府未有正面回應,只表示會盡快完成立法工作。
用了三個月時間,召開17次會議,立法會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完成審議工作。會上多名民主派議員問到草案交付大會恢復二讀的時間表。
多名民主派議員提出修正案,要求刪除條文中罰則。政府指要防止侮辱國歌行為,罰則有必要保留,而國歌與國旗及國徽同為國家象徵與標誌,於憲法上的地位是一致,所以刑罰亦應一致。
所有修正案最終被否決,但議員仍能以個人名義在大會上提有關修訂。
委員會以27票贊成、12票反對,通過將草案提交大會恢復二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