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早前提出私人條例草案,讓本地法院可處理港人在外地涉嫌謀殺的案件,草案已獲律政司發出證明書。楊岳橋希望保安事務委員會可盡快討論,多名大律師公會現任及前主席亦認為,域外管轄權是可行的方案。
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其中一個目的,是要處理涉及台灣殺人案的疑犯陳同佳。
楊岳橋早前提出,修訂侵害人身罪建議加入新條文,訂明港人在境外觸犯謀殺、誤殺或意圖謀殺時,特區政府有權提出檢控,香港法院亦可審理。
楊岳橋指私人草案已獲律政司發出證明書,希望保安事務委員會可以盡快討論,以較少爭議的方式處理台灣殺人案。
12名大律師公會前任或現任主席,包括現任主席戴啟思、前任主席石永泰、陳景生、梁家傑、余若薇等發表聲明,他們對政府沒有做好恰當諮詢,硬推修訂逃犯條例感到十分遺憾。
對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一一否決坊間建議方案,同樣感到遺憾,認為域外管轄權授權香港法庭,審理在外地犯謀殺罪的港人,是一個可行的方案,這個安排並不牴觸普通法的精神和原則,香港法院審理修例前的兇殺案,也不違反保障人權的原則,因為謀殺在香港從來都是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