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中聯辦指,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有法理依據及現實迫切需要,可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又指內地過往已向香港移交過逾二百名疑犯,但反觀香港回歸至今,未曾向內地移交犯人,修例是提升香港法治形象的重要舉措。
中聯辦主任王志民星期二召開領導班子會議,傳遞學習總書記習近平在全國公安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
翌日中聯辦發出新聞稿說,會議認為特區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有法理依據及現實迫切需要,並指根據不完全統計,回歸以來,內地公安機關克服法律障礙,向香港移交260多名疑犯,包括空姐藏屍案、珠寶鐘表店劫案,以及劉進圖遇襲案的疑犯,支持香港打擊犯罪,助力香港成為當今世界最安全城市之一,但反觀香港與二十個司法管轄區有移交逃犯長期協議,與三十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刑事事宜相互協助安排,與內地卻沒有相應安排,回歸至今未曾向內地移交疑犯。
會議認為,修例有助建立區際間的司法協助,亦可堵塞法律漏洞,避免香港成為逃犯天堂、避罪港灣。
中聯辦又指,基本法第95條規定,特區可與內地司法機關相互提供司法協助,修例是落實基本法應有之義,而一國兩制下,香港與內地應相互尊重、信任、支持,客觀看待及理性處理與內地、台灣及澳門等地正常司法協作關係。
會議堅信,香港各界能拒絕和抵制別有用心的「蠱惑謠言」和「人為製造的恐慌」,相信國家在全面依法治國戰略佈局引領下的司法公正和巨大進步,共同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提升香港法治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