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法律改革委員會發表報告,建議新訂一項窺淫罪及一項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其中拍攝裙底罪應涵蓋所有公眾或私人地方,法改會表示有迫切需要訂立新罪行。
終審法院四月初裁定律政司錯誤詮譯「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過往律政司常以此罪起訴涉及偷拍罪行,現時私人地方偷拍行為或出現法律真空。
法改會發表《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報告書,建議分別訂立一項特定窺淫罪及一項特定的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
報告指,訂立窺淫罪獲得廣泛支持,建議參照英格蘭法令訂立窺淫罪,將未經同意下為了性目的,對另一人進行觀察或視像記錄的行為刑事化,並指這類行為嚴重侵犯另一人的性自主權。
至於如何處理偷拍裙底行為,報告指諮詢時,大多數意見都不支持把性侵犯涵蓋範圍擴大至偷拍裙底,因為拍攝裙底本質上非性侵犯的形式。
法改會經考慮意見,並審視英格蘭、威爾斯及新西蘭針對拍攝裙底法例後,建議另外訂立一項特定的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不論目的為何,未經同意拍攝裙底皆應定為不合法;即不論犯罪的人為了得到性滿足、金錢回報,或為令受害人感到受侮辱、驚恐或困擾,亦屬干犯刑事罪。
若拍攝裙底涉及性滿足目的就應該訂立額外的性罪行,由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涵蓋。為免有環境難以區別屬公眾或私人場所,報告亦建議拍攝裙底罪應涵蓋所有地方。
法改會轄下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早前就檢討性罪行進行諮詢,但因收到廣泛支持及有迫切需要訂立新罪,法改會先行發表報告書,認為這樣做對社會有所裨益,而有關諮詢的回應亦已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