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為應對康文署轄下公園噪音滋擾,政府建議修訂《遊樂場地規例》,讓公園的管理員及附近居民作為控方證人協助署方執法。
康文署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不時有投訴指唱歌團體在康文署轄下公園造成噪音滋擾,儘管署方與警方採取行動,又派員加強監察,但噪音情況未有改善。
現時《遊樂場地規例》訂明,任何人不得在對任何其他使用遊樂場地的人造成煩擾情況下,在遊樂場內彈奏樂器或唱歌。政府建議修訂條文中,使用遊樂場地的人改為一般人,包括附近居民及公園管理員,讓他們可以成為證人協助署方執法。
當局目標在今個立法年度以「先訂立、後審議」方式修訂有關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