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名外傭確診癌症後遭僱主即時解僱,她入稟勞資審裁處,向前僱主申索8.4萬元,包括薪金丶疾病津貼等,勞資雙方達成和解判賠償三萬元。她表示,不滿意賠償結果,將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求助。
38歲申索人2017年來港為巴基斯坦籍家庭工作,今年二月確診子宮頸癌後,在病假期間遭解僱。
她入稟勞資審裁處索償,申索合共8.4萬元,包括前僱主沒支付代通知金下終止僱傭合約丶疾病津貼、休息日補薪等造成的損失,但勞資雙方對索償金額有異議。
審裁官指,部分項目不容易在勞資審裁處成功索償,加上她在審裁處同意處理的項目,日後將不能在其他法院提出。申索人在庭上同意刪去部分項目,勞資雙方以賠償3萬元達成和解,僱主須於周二支付賠償金額。
申索人指,不滿意賠償結果,將會向其他機構求助,亦期望透過自己經歷鼓勵更多相同遭遇的外傭站出來。
申索人仍在接受治療,獲准暫留香港至五月中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