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涉嫌搶政府人員手機案,許智峯出庭自辯,強調搶手機是為了掌握政府人員違法記錄議員行蹤的證據。
許智峯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案件審訊第五日,由許智峯出庭自辯。
許智峯表明,政府人員記錄議員行蹤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辯方大律師問,作為議員,見到違法的事應做甚麼。許智峯指要上前追問,若是違法就要阻止,又稱覺得女事主當時在記錄自己行蹤,上前問可否讓他看,又形容對方行為鬼鬼祟祟及閃縮,很想收藏一些事物,令自己感到更可疑。
許智峯稱政府一直聲稱是公開資料,但女事主卻非常閃縮,認為她很怕資料被公開,認為情況較自己想像中更嚴重,甚至可能違法,所以上前搶走手機。
辯方問為何要搶手機。許智峯稱是擔心女事主會轉移及移除手機內的資料,若不及時取走,就無機會取得證據舉報。
辯方又問許智峯為何要跑走。許智峯稱女事主從後追上,要找一個可以「企定定」的地方查閱手機內容。他於男廁內發現手機內的 Google Spreadsheet,列出議員位置及時間,包括他自己,部分數據是數月前。
許智峯稱這些內容印證了自己的懷疑,稱立法會屬於莊嚴的地方,政府公然違法是非常嚴重,又質疑若政府單純只為拉票,記錄的數據毋須如此巨細無遺,可能有其他目的。他表示要維護立法會獨立及尊嚴,才可有效監察政府,他批評「狗仔隊」 記錄議員行蹤,向議員施加不當壓力。
他又稱女事主只是一名職員,明白令她感到難受,認為自己有責任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