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大鳴大放》專訪,他指,新修訂的逃犯條例先涵蓋嚴重刑事罪行是聽取不同意見後綜合考慮,當中獲豁免的罪行不只涉及商界,也涉及個人行為,政府並沒有偏聽。
政府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先涵蓋37項嚴重刑事罪行,破產、課稅等九項主要與商業有關的罪行暫不納入可移交範圍。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接受《大鳴大放》專訪時,否認只聽商界意見,又指跟香港有長期移交協議的20個國家都非涵蓋所有罪行。
民主派認為修例損害一國兩制,政協常委何柱國亦指,擔心修例會衝擊普通法。李家超強調,修例非只針對內地,政府及法院亦會做好把關。
李家超透露,回歸至今,特區政府曾因為不同原因拒絕移交要求,相信修例後特區政府及法庭都會做好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