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人大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草案重點在於對外商的知識產權技術轉移,以及資本自由出入等權利進行保護。
中央去年底公布的《外商投資法》草案,正式提請人大審議,以《外商投資法》取代原有的「外資三法」。
草案包含6章41條,主要圍繞促進、保護及管理外商投資,規定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的國民待遇,加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即在准入階段給予外資不低予中國投資者的待遇。
人大副委員長王晨表示,「外資三法」已難以適應新形勢及新時代的需要,亦缺乏對外商投資的促進及保護。
為回應中美貿易談判中,美國對中國保護外商知識產權,以及停止強逼技術轉移的要求,修訂草案設投資保護專章,規定外資在境內的出資及收入,均可以人民幣或外匯自由匯入匯出,並強調保護外商的知識產權,鼓勵在自願原則及商業規則下開展技術合作,同時訂明不可損害外商的合法權益,亦不能設置市場准入及退出機制,不可干預外商的正常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