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11月北大嶼山公路龍運巴士撞貨車造成19人傷,巴士司機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判監一年五個月。
2017年11月清晨,一輛N31龍運巴士駛至北大嶼山公路近欣澳時,司機懷疑打瞌睡撞到停泊在路肩的貨車,造成19人受傷,其中五人重傷。
58歲被告巴士司機吳劍榮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他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辯方求情時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在意外後出現創傷後遺症,相信日後難以再做巴士司機。他案發時也是因為要照顧患癌的妻子,每日只有兩至三小時睡眠,希望法庭諒解。
法官杜大衛判刑時指,意外中有傷者至今仍未復工,但沒人出現永久傷殘,量刑起點三年。
法庭考慮到被告認罪,有真誠悔意,事後亦失去工作,加上妻子在等候判刑期間逝世,被告承受無比壓力,未來亦要繼續接受心理治療,過去無任何刑事和交通犯罪紀錄。綜合各項因素,將刑期減至一年五個月,停牌三年,並要自費報讀駕駛改進課程。
法官又指出,理解被告案發時需要照顧妻子,但認為他明知睡眠不足仍然駕駛巴士罪責嚴重,強調公共巴士司機有責任照顧好乘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