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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鯰魚冒充其他魚塊 食肆經理及食品批發東主判罰款

以鯰魚冒充其他魚塊 食肆經理及食品批發東主判罰款

【Now新聞台】一名食肆經理及一名食品批發商東主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分別被判罰款四千及六千元。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在屯門一間食肆採取試購行動中,購買一款焗芝士石斑飯,化驗後證實食物中的魚塊為鯰魚。

海關進一步調查後發現,涉案的食品批發商東主向食肆經理作出虛假聲稱,指出售的鯰魚魚塊為龍脷魚塊,而食肆經理購入該批魚塊後再製作,假稱為石斑飯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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