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接受本台專訪,他認為《逃犯條例》在訂立時故意列明不適用於內地,因此並不存在漏洞,又指修例後失去立法會把關,擔心逃犯被移交後得不到公平審訊。
政府計劃修改《逃犯條例》,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多次強調修例是為了填補制度漏洞。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接受本台專訪時表示,回歸前訂立條例時故意列明不適用於內地,他不認為存在漏洞。
現時政府進行一次性移交逃犯安排需先經立法會審議批准,再由法院決定表證是否成立,修例後立法會失去這角色。戴啟思認為,法院只會根據法律原則作審核,擔心修例會影響逃犯被移交後得到公平審訊的保障。
對於有建制派議員建議豁免貪污、逃稅、走私等白領罪行,戴啟思形容建議奇怪。
他又擔心修例一旦通過,一次式移交逃犯安排會變成每月、甚至每周一次。港府應與內地當局討論長期移交逃犯協議,但必須首先解決對內地司法制度不信任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