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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收到中央政府的公函,表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中央政府要求特區政府就事件提交報告。
林鄭月娥又說,中央人民政府的公函並非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正如行政長官每年都向中央提交述職報告,行政長官有憲制責任向中央政府負責。
她又引述中央政府的公函指,特區政府的決定是完全依據國家憲法及基本法,履行了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強調香港是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