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一輛城巴前年在旺角撞傷一名內地女子,導致其右腳掌要截肢,涉事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在區域法院判刑。
49歲城巴司機廖淦泓到區域法院應訊。
法官杜大衛判刑前質疑,辯方早前指女事主事發時身處的行人路壆並非高於馬路的說法,跟相片顯示有明顯差別,辯方律師解釋從被告的角度看差別並不明顯,被告駕駛該路線兩個月同一位置從未有過意外,今次只是一時誤判,又指傷者目前康復進展良好。
案發在前年11月1日,被告駕駛城巴A21在彌敦道左轉亞皆老街時,撞倒一名來自廣州的19歲女途人,她右腳遭輾過要截除右腳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