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前年3月港珠澳大橋工程造成兩死三傷的工業意外 ,涉事三間總承建商合共罰款61.4萬元。裁判官判刑時指,工人在海上工作時依靠承建商提供安全工作環境,判刑必須向社會傳達保障工人安全的重要信息。
其中一名死者的家屬到西九龍裁判法院聽審,他們認為罰款過輕,又要求政府要加強巡查,不希望同類事件再發生。
事發於前年3月29日,五名工人於港珠澳大橋香港連接路工程地盤工作時,工作台突然倒塌,五人墮下造成兩死三傷。涉事三間總承建商香港寶嘉建築、中國港灣工程及威勝利香港早前各承認9項傳票控罪,包括沒有安全裝置、沒有提供指導及訓練以確保工人安全等。
裁判官梁少玲判刑時指,工人在海上工作有危險,他們依靠承建商提供一個安全工作環境。雖然三間承建商已被罰停接政府工程一年,但他們在建築界有永久角色,判刑必須向社會傳達保障工人安全的重要信息,要有阻嚇性。
各項控罪分別罰款1.4萬至10萬元不等,三間總承建商共被罰61.4萬元。至於同案另外三間公司及地盤經理等被告,早前否認6項控罪,案件將於4月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