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市民要領取4000元有何申請資格、需要遞交哪些文件、申請人有聯名物業或者合併評稅又如何計算。
派發4000元申請程序多,市民疑問亦更多,如何才合乎申請資格?
首先在去年底年滿18歲、有香港身份證、通常居於香港以及無受惠去年預算案,綜援、生果金、長者生活津貼以及傷殘津貼出「雙糧」。
申請人還要符合以下四種資格之一,無交薪俸稅、無物業,無交薪俸稅但有一所自住物業、差餉寬減額少於4000元,無物業但有交薪俸稅退稅額少過4000元,若有交薪俸稅及有一所自住物業,退稅退差餉合計少過4000元。
要知自己退稅退差餉有多少,市民可以翻查稅單,薪俸稅計算表有一項稅款寬減額。
另外每季差餉單上亦有一項差餉寬減額,市民將這個數乘四,就知道全年退差餉多少。
若果一對夫婦沒有物業並選擇合併評稅,只有丈夫需要繳交薪俸稅,退稅900元,他申領關愛共享計劃可獲發款項就是4000元減900元即是3100元,妻子都合資格申領並可全數領取4000元。
又例如一對退休夫婦毋須交薪俸稅,但有一個聯名自住物業,全年差餉寬減額是1500元,寬減額要攤分一半,每人750元,申領4000元扣除退差餉,每人實際取得3250元。
申請人亦要提供身份證副本、收款帳戶證明副本,若沒有銀行戶口就不需要,但要到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領取現金支票,申請人亦要提供過去三個月內住址證明副本。
申請人要郵寄或投遞交表,不可以傳真或電郵,職津辦處理申請後,會發出申請結果通知書,如果不滿可在四星期內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