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2019年首次行政會議,國歌法條例草案獲通過。
條例草案即使在2019年搶閘上架仍比計劃中遲,政府原定去年立法會休會前,提交草案上大會首讀,最終過了暑假更過新年。《政情》打聽押後了四個月才上立法會是要列明奏唱的場合,包括加入公職人員宣誓前要奏唱國歌,成為草案最新的爭議。
條例一旦通過,特首、問責官員、行會成員、立法會議員及各級法官宣誓前都需要先奏國歌。行會成員湯家驊更指,議員若在奏唱國歌時刻意不在席,會被質疑是否真誠擁護《基本法》。《政情》向不同消息打聽,此安排暑假前未有聽聞,相信是政府後來才加入。
有民主派議員形容是「加辣」,消息透露,有關官員休會前向他們解釋條文時,只表示會參考國內做法,在大型官方活動及賽事才會要求奏唱國歌。部分民主派原本原則上不反對立法,但如今與議員的資格掛勾,就刺激到整個泛民陣營的神經。
立場被視作較溫和的專業議政中有人認為,在宣誓程序加插奏國歌環節是「僭建」,難以支持。至於一向表明反對立法的議會陣線和公民黨,會派重兵加入法案委員會,議會陣線並計劃提出修訂,刪走議員宣誓要奏國歌的規定。
至於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黨內早前曾有共識原則上不反對立法,認為在官方儀式奏國歌現時也已進行沒有大問題,不過當時未知道會在宣誓場合加入國歌,最新的立場仍待黨團決定。
民主派召集人毛孟靜早前表示,原則上不反對《國歌法》,要她事後澄清引來民主派內部及支持者不滿,議員私下埋怨同時亦上了一課,國歌法這個議題要更謹慎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