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政府下月一日起,將申領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升至65歲,65歲以下人士只能申請單身人士綜援,兩者金額相差近三成。有立法會議員不滿政府做法,要求暫緩落實調整。
政府在2017年初宣布,將申領長者綜援的合資格年齡由60歲提升至65歲。
社署經過兩年調整電腦系統及作相關準備後,公布新措施將在下月一日落實。在此之前,已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人士均不受影響,殘疾或健康欠佳的受助人綜援金額亦不受影響。
政府同時會在二月一日調整社會保障金額,長者綜援金額加至3585元,而一般單身人士綜援標準金額為2525元,65歲以下人士日後只可領取單身綜援,兩者金額相差約三成。
政府指,本港60至64歲的人士的勞動參與率自2004年起不斷攀升,政府亦一致力支援年長人士就業,但不同黨派的立法會議員均認為政府未能體恤長者需要,要求政府暫緩落實調整。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將於下月開會,要求政府交代對60至64歲人士的福利政策有否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