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內地傳媒報道,去年十月底和上月中有內地法院人員在高鐵西九龍站內執法,兩名男子分別乘高鐵抵港,在內地口岸區辦理出境手續時因未有履行內地法院判決而被帶走,其中一人是香港人。
《南方都市報》報道,一名姓龍的香港人早年答應出售南山區的房產予另一名姓朱的人,雙方簽訂了買賣合同,其後出現爭拗,法院在2015年裁定姓龍的港人要歸還一百萬元訂金,但他一直未有履行。
至去年十月廿七日,這名姓龍的港人乘坐高鐵到西九龍站,在出入境邊防檢查站辦理出境手續期間,邊檢人員將他攔截,通知南山法院執行人員乘高鐵到西九站將姓龍的港人帶到深圳的法院,其後他的親屬支付款項解決事件。
另外《南方都市報》亦報道,上月十三日上午一名姓鄒的男子亦在同樣情況下,被邊檢人員轉交深圳龍崗法院,報道並無透露這名男子是內地人還是港人以及案件的內容,但就引述龍崗法院介紹,人民法院對不履行判決的被執行人可採取邊控措施,出入境時可被扣留移交法院處理。
有民主派議員認為,事件印證了一地兩檢已將原屬香港的範圍變成內地,但有建制派議員認為並無不妥。
一地兩檢條例在9月4日實施,市民在西九龍站B3層辦理離境手續後經過口岸分界線就會進入內地範圍,有內地執法人員駐守,所有內地的法規都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