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律政司決定不就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收受UGL五千萬元事件作檢控。律政司指,無就今次案件外判尋求法律意見。以往曾蔭權涉貪案、梁錦松偷步買車事件等,律政司也曾尋求海外御用大律師意見,有學者認為律政司今次做法跟以往存在偏差。
梁振英收取UGL五千萬元事件,律政司決定不作檢控。
律政司回覆傳媒查詢時稱,無就今次案件外判尋求法律意見,又說外判要基於兩個理由。一是需要專家協助而司內並無所需人才;或為求審慎起見,認為適宜尋求獨立外間大律師,以免可能予人有偏袒觀感或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律政司只說以上理由不適用於現時的個案。
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稱,除律政司聲明外他沒補充。
翻查以往涉及高官的案件,前特首曾蔭權涉貪案、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偷步買車,律政司都曾經取得海外御用大律師意見,其中曾蔭權及許仕仁被起訴。
而梁錦松案,律刑事檢控專員也考慮過本地和英國御用大律師意見後,最終決定不檢控。當時的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更會見傳媒詳細交代。
有法律學者說,律政司今次的做法跟以往有偏差。張達明又說,當年律政司的聲明還列出梁錦松就調查的回應,並引經據典解釋為何最後認為沒有足夠證據檢控,律政司今次今日的做法不符合法治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