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聞台】針對擁有多個物業的業主可享多重差餉寬減,政府建議修改機制,業主只可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申請其中一個物業寬減差餉。政府需要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二至三億元,建立新的登記系統。
民主黨支持政府修改寬免差餉的機制,但認為機制要令租客能夠受惠。而自由黨批評政府孤寒,又認為二億多元行政費用過高。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一個業主退一個單位大致上公道,如果由租客付差餉,尤其是大業主,例如服務式單位。租客不獲退差餉亦是不公義,例如房委會的單位,房委會會主動退回差餉給租客。若整個房委會只有一個單位可以退,豈不是公屋幾十萬單位交差餉不能寬減,房委會不能只退一個單位。」
立法會議員鍾國斌:「如果退差餉給業主退得這樣孤寒,我覺得不如不退。這是不公平、不公義的政策,當大家每季交差餉給政府,不論你有多少物業都交足,為什麼當你較多錢時,你只退一個呢?這需要兩億多的行政費用,如果做這事要花兩億多元,我認為政府浪費資源,浪費納稅人的金錢。」